将法治宣传送到乡村坝坝里,将法律条文讲到百姓心坎里,始终是宜都法院开展法治宣传的最高追求。12月8日,在全市各村(社区)召开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之际,宜都法院法官龚太阔主动请缨,为王家畈镇龙潭河村带去了一场精良合口的法治大餐。
如何提起广大农民朋友学习法律的兴趣?如何将法律条文讲清讲明?如何让他们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龚太阔法官给了我们答案。
抓住重点,宣传百姓利益相关的法律。理论太深奥的法理听不懂,离生活太遥远的法律不想听。龚太阔法官结合近年来的办案经历以及龙潭河村的实际,针对性地准备了民间借贷、民事担保、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反诈防骗等五大专项内容,真正站在百姓立场上想问题,将农民朋友最需要了解的“干货”送了过去,受到了全村村民的追捧。
找到痛点,讲述百姓身边的案例。把身边常见的案例讲给村民听,引起村民的共情,更具说服力。比如以高坝洲镇大战坡村覃某追偿权纠纷案(肖某向银行借款,某担保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覃某等人在反担保保证书上签字,后肖某无力还款,担保公司代为还款后向覃某等反担保人追偿,覃某辩称自己签字时并未看内容,也不知道签字的后果,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覃某的签字有效,判决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向村民普及了民事担保的风险以及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等法律问题。以姚家店镇过路滩村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曹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当事人受伤,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但因其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交强险,被法院判决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向村民讲解了机动车购买交强险的必要性以及购买商业三者险的重要性。案例生动贴切,语言通俗易懂,让村民们真正听懂会用。
扫除盲点,杜绝无意识的违法行为。在乡村,因主观意识上觉得“没问题”“不违法”而导致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类情况,龚太阔法官做了专项讲解,比如砍伐自留山的林木也应当办理审批手续,不能因为是自留山就随意砍伐;比如饭桌劝酒导致人身伤亡,劝酒或者同饮的人有可能要赔偿;再比如,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可能被刑事追究等等。用案例去破除村民固有的思想,推动村民用法治的思维去从事生产生活。
宣讲结束,村里的潘大伯找到龚太阔法官说“您儿今天讲的都是我们农村人能用到的法律,就比如这个看自己种的树也要办理手续,以前还真是没注意过,今天算是晓得哒。真是讲到我们心坎里去了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