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宜都法院院长朱少华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宜都市检察院检察长郑斌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宜都市“两长”首次共同出庭审案。
庭审中,经过宣读起诉书、庭审讯问、示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当庭认罪,宜都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8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近年来,宜都法院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聚焦主业,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具备审判资格的班子成员在履行好领导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回归审判一线,通过参加合议庭、独任审判的形式主动办理辖区内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一方面促进了优质审判资源的角色回归,一方面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带动了全院办案法官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