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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改建完成投入使用“精品”服务打造阳光窗口

2015-09-0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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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个月的改造升级工程,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新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更加科学,服务设施更加完善,运行机制更加顺畅,接待服务更加文明,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一、优化中心功能配置。强化诉讼服务中心枢纽作用,集合导诉服务、立案服务、调解服务、信访接待、综合服务、自助服务、休息区等七大区域,整合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等多部门功能,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涉诉信访、约见法官等业务纳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范围,构建以立案部门为主体、其他部门积极参与的一体化格局,大大提高了诉讼便捷性。

  二、强化人员配置。挑选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到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信访群众,告知信访纠纷化解流程,妥善处置申诉、信访、上访等难题。由懂业务、有热情、态度好、负责任的青年法官轮流到导诉台接待来访群众和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法律咨询、诉讼风险提示、释法答疑等工作,并根据来院人员目的,引导其到相应区域办理具体事宜。

  三、注重服务细节。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可以办理除庭审以外的一切诉讼事务,在新改建的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导诉台、书写台、案件自助查询系统,8个接待窗口均采用柜台式窗口式开放办公模式,实现零距离交流。在休息及候访区域配备充足的桌椅,免费为群众和当事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诉讼指南、文书样本、饮用水、报刊杂志、笔墨纸张、电脑等便民服务和设施,便利群众和当事人进行各种诉讼活动。同时对诉讼服务大厅实施无线网络全覆盖,在大厅内公开我院官方微信、微博公众账号,方便群众和当事人查询相关信息,了解宜都法院工作动态。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立案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出台行为规范、接待用语等规定,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制度建设。依法公开立案、审判等各个环节信息,主动提供及时便利的卷宗查询服务,明确各项服务项目的办理时间和要求,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完善全院、全员大信访格局,明确院长、分管领导、庭长、承办人的信访责任,建立信访终身负责制。推行会见制度,由导诉青年法官引导当事人会见承办法官,若承办法官开庭或外出,当事人还可留下联系方式预约。加强入口安检,保障诉讼群众平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