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今天还能得到退赔款,说实在的,连做梦都想不到,这些钱还能失而复得,实在太感谢你们了。”一位被害人从执行干警手中领取退赔款时说。
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期间,陈某、杨某、谭某、张某四人合谋,在重庆、恩施、宜昌等地多次以零钱换整钱的形式诱骗被害人拿出现金,然后以假币换真币的方式盗取被害人的钱财,涉案金额74230元。杨某、谭某于2016年11月被宜都市公安局抓获,被宜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退赔被害人31000元。
今年11月,重庆忠县法院联系本院,告知陈某、张某已被该院判刑,余下退赔款已经缴纳至该院,并向我院了解退赔情况,商议我院将余下退赔款交予该院统一处理。鉴于宜都本地的被害人是老年人,去重庆领取退赔款会有诸多不便。执行干警主动与重庆忠县法院联系,商定退赔工作方案,就近发还给涉案被害人,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司法的温暖。
办理领款手续后,执行干警主动了解被害人近年来的生活情况,向他们普及防盗、防骗知识,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守好“钱袋子。
(宜都法院 张啸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