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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法院打造案件质量管理“流水线”

2014-01-0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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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阳)近年来,我院坚持质量立院,每一个案件都实行“流水线”作业,建立多道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减少案件瑕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严格审限管理,严把审判效率关。专门下发了《关于严格审限管理切实提高审判效率的通知》,结合《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重点抓好“一头(立案)一尾(归档)一中间(审限)”的常态化管理,建立案件审限跟踪警示制度,定期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检查,对临近审限案件发出“审限警示”,使防线前移。今年,我院没有出现超审限办案现象。

  二是强化审判信息管理,严把信息完整关。审管办对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案件信息录入情况按月逐案评查考核,对于信息录入不完整或不正确的予以退回整改,进一步保证我院各类案件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积极推动信息化管理在审判动态分析、质量效率分析、审判绩效考评方面的应用,为审判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

  三是完备文书签发制度,严把文书质量关。裁判文书由承办人校核后,裁定书和调解书需要庭长进行签发,判决书由分管领导签发把关,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报经审委会讨论后决定。通过对裁判文书进行层层把关,较好地解决了文书中存在的错别字、引用法律明显不当、漏引法律条文和说理过于简单等裁判文书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

四是规范案件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制定并出台了《宜都市人民法院案件综合评查办法》,从办案程序、裁判文书、卷宗装订和电子档案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质量标准,规范了案件评查行为。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并限期整改补正,同时对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剖析原因,及时开展案件质量分析。对未能整改到位的案件予以通报,与个人季度绩效和部门年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