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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促履职,法治护航母亲河

2022-03-19 08:25
来源: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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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3月17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宜都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宜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宜都市红花套镇村民向某、杜某自2007年起在清江高坝洲水库库区非法围垦、填占清江水面,用于修建并经营碎石场等至今。2010年,原宜都市水利局对鄢某、杜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未责令违法行为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违法行为人仅缴纳了部分罚款。2021年3月,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向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原宜都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被围垦的清江水域及河道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马向鄢某、杜某作出停止违法行为和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向某、杜某将欠缴罚款缴纳到位。事后,检察机关认为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对涉案区域未能修复到位。为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宜都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宜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前,案件承办人同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双方的工作人员一同实地查看被围垦、填占清江水面的修复情况,对于被告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初步了解。

本案依法适用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被告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双方在合议庭有序引导下紧扣案情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条理清楚,程序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庭表示在今后的行政过程中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让行政行为经得起司法审查。该案将在充分合议后择期宣判。

行政公益诉讼的审理既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全履职的监督,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清江是宜都人民的母亲河,保护清江流域生态环境既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更是宜都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谢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