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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风故事

2020-10-22 07:07
来源: 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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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起往事,我总自嘲是留守儿童。只不过别的小孩是爸爸妈妈去大城市寻找更广阔的天地,而我的爸爸妈妈是在农村做事,我则跟着爷爷奶奶在县城生活。爷爷在政府食堂当了一辈子炊事员,所以我曾有幸“留守”在中山路一号。虽然我们在那里不拥有房产,我更谈不上“官三代”,但至少让我长成了一个还算根正苗红的青年。

爸爸出生于基本生活都困难重重的60年代初,现在是体重跟我差不多的小老头儿,我问过他是不是小时候没吃饱,他会骄傲地说:“我们家不饿肚子的,因为有我呀。”

“难道不是因为爷爷吗?”

“你的爷爷啊,他是老党员,别看回家只有十几米路,却连个馒头都不会带回来。吃不饱能怎么办呢,我就去体校踢足球,因为体校的孩子每顿可以分到半斤食物,我就给我的奶奶他们带回去。”爸爸那时候九岁,在没有草坪只有沙子的足球场训练都是光着脚,他说新鞋子是留到比赛才能穿的,但他的口头禅依然是——我没有吃过苦。也许在他心里,能吃饱就不算吃苦,即便后来和妈妈双双下岗,在谋生和养家的路上披荆斩棘。

二十五岁,我不顾爸爸的反对回到家乡工作,他却再次“自愿下岗”了。因为宜都人口少,到处都是朋友的朋友,借用网友一句笑谈,法律人,不配拥有朋友。单位的保安大叔是爸爸的同学,有一次跟我说我爸来过。回家时顺带问起,他只说是他的朋友去办事没戴口罩,送了口罩就走了。

“我那里有口罩啊,我送一个去不就完了,你还跑去。”

“又不远。”

“你朋友去办什么事?”

“不关你的事。”

……

历史上对法院人有一句很不友好的评价——吃完原告吃被告。职场上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我就改了微信签名——不差钱,有饭吃。真的不差钱吗?是真的。因为工资虽不多,但饭还是能吃饱的;毕竟能吃饱,就不算吃苦。(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