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法院用执行款为225名企业职工兑付工资233万余元
宜都法院工作人员为西孚机械职工兑付工资
2月15日上午,宜都法院用执行款集中向宜都市西孚机械有限公司225名职工兑付拖欠工资233万余元。
宜都市西孚机械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2014年3月以来一直未给职工发工资,该公司职工向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该公司外欠巨额资金,企业周转困难,公司无法兑付职工工资,该公司职工数次到政府相关部门上访,要求妥善解决,并于2015年2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案件,稳定企业职工情绪,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受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亲自协调相关部门,分管院长、执行局局长多次与职工代表沟通,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账户无资金,除了机械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由于此案事关两百多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宜都法院特事特办,多方调查取证、仔细研究,努力查找案件突破口。通过对该公司账目、日常运营情况等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对武汉江城乐业投资有限公司享有到期债权,于是立即与该公司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律解释,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后将该债权追索到位。
执行款项到位后,我院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足额发放了拖欠的工资,保障了225名职工的合法权益。该案前后仅有三日时间就全部办结,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