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宜都市人民法院聂家河人民法庭受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该案原、被告系亲属关系,原告为被告的银行贷款进行了担保,后银行要求原告履行担保责任。原告代被告偿还贷款后,就下欠代偿款7万余元向法庭提起了诉讼。
法庭书记员收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听取了原告诉求,并通过电话积极与被告取得联系。通过与被告认真细致的沟通,被告表示愿意与原告调解协商处理。书记员迅速联系原告并反馈意见,并安排立案次日进行调解。
4月13日,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推迟一段时间还款。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存在分歧的原因后,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消除了双方之间的矛盾与隔阂,在法庭积极调解之下,促使双方最终愉快地达成调解,双方约定还款日期,被告在还款日期前一次性向原告给付欠款,原本的矛盾硝烟成功消散在友好紧握的双手中。
本案在立案次日就得到了妥善处理,折射出法庭工作人员为民司法的初心。近年来,聂家河人民法庭积极稳妥的推进庭前调解,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促进案结事了,高效便民地为民解忧、为民办实事。(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