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都法院聂河法庭到村民家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因脑出血后遗症引发偏瘫,导致行动不便,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出行困难,难以到庭。在与双方当事人和村委会干部充分沟通后,决定将庭审现场迁至当事人家中,于当事人门前稻场上进行了一次户外巡回开庭。
该案中,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已持续长达15年,有很好的感情基础。通过开庭审理,法官发现双方并无原则性矛盾,诉讼离婚的主因是在家庭出现变故的情况下缺乏沟通,双方关系疏离,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考虑到双方育有一女,且正在上初中,若简单判决双方离婚,不利于孩子的求学和成长,同时被告目前正在进行康复治疗,不同意离婚,并表示希望康复后出门工作,分担家庭生活压力。综合以上多种因素,法庭未支持原告的离婚诉请。宣判时,法官主动联系双方,讲清裁判理由,做好判后答疑,希望双方能正确对待夫妻之间的矛盾,加强沟通和交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弥补和改善夫妻关系,争取和好如初。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理解。
近年来,针对辖内山区多、部分村交通不便、人口居住分散的情况,宜都法院各派出法庭始终坚持入户办案、现场调查,坚持到当事人所在的村组开庭,做好巡回审判。在方便当事人诉讼、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的同时,起到以案说法、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宣传效果。(王伟、文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