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
一是重教育。与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查摆突出问题,改变少数干警仍然存在的应付、观望思想,将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八项规定上来。通过转发各地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通报,以案明纪,举一反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抓节点。在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前着重强调作风建设,重温规定,防止歪风邪气以隐蔽的方式抬头。坚决杜绝乱发钱物、公车私用、变相公款送礼、吃喝、旅游及铺张浪费现象。
三是常督察。将作风督察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扩展到业内业外各个方面。通过上下班纪律督察、审务督察、车辆督察等措施,强化刚性约束,防止顶风违纪。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干警家属,加强对干警了解,及时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是务长效。通过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领导责任主体机制,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机制,多向监督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保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彻底消灭“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