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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庭寒夜突袭执行 农民工小年领到欠薪

2013-02-2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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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4日,星期一,农历2012年腊月24日,中国的传统习俗是过小年,家家户户都欢声笑语喜迎新春的时候,在中国邮政银行宜都市名都街支行的营业大厅里,6位农民工紧紧握着宜都市法院执行法官闫友斌、白国杰的手,热泪盈眶,久久说不出话来。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1年10月,殷均洪雇佣刘泽定等6位农民工来到殷均洪承包的某建设工地,在殷的手下承担了瓦工工作。当年12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按照合同业主单位除留下1万元质保金外,将其余15万元工程款全数付给了殷均洪,殷均洪应该付6位农民工工资2.9万余元,但其以各种理由拒付。在刘泽定等6位农民工的强烈要求下,2012年2月7日殷均洪答应马上支付并书立欠条一份。此后,刘泽定等人多次索要,殷均洪不仅不付款,而且四处躲避。为此,刘泽定被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案于2012年12月移交宜都法院执行三庭后,考虑到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们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立即展开对被执行人殷均洪的执行工作,在金融机构没有查到其存款及有价证券等财产,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查到其汽车,在工商登记部门没有查到其投资权益,在房管部门没有查到其多余房产。做法律宣传工作后,殷均洪承诺保证在2013年元月5日前付清刘泽定等人的工资。在此情况下,双方达成了和解。但2013年元月5日过后,殷均洪并未兑现承诺。执行法官多次拨打殷均洪电话,殷均洪要么不接,要么关机,在得知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还质问执行法官“你们准备怎么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殷均洪住所,殷均洪均躲避在外不露面。经慎重研究并报领导批准,执行三庭制定了相关执行措施及预案。2013年2月2日凌晨四点,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殷均洪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渔洋溪村的住所,在寒冷的冬夜一直等到早上七时许,终于将其堵在房内。迫于严峻的执行阵势和法律的威严,殷均洪低下了傲慢的头颅,最终,用颤抖的双手奉送上了全部欠薪资金。2月4日,刘泽定等人终于笑逐颜开的领到了拖欠了近两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