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号召,立足审判职能,以维稳定、保权益、促诚信、强创新为重点,高标准、高要求积极参与“四城”联创活动,共建美好家园。
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惩处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开采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经济发展;重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工作成效,加大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和鼓励文化创新,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政设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保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
关注民生,保障合法权利。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将人民性体现到各项司法服务中,走进百姓、深入民间、融入基层。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对遗弃、虐待、侮辱等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让弱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建立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案件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让其真诚悔罪并能够获得家庭和社会的关怀,增强改造的信心。
公平公正,促进社会诚信。以司法公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审判导向作用,在合同纠纷违约方面,强化市场交易主体的诚信履约意识;在侵权责任案件上,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和运用公平责任。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案件,对守信行为予以肯定,对失信行为予以打击,同时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作用,督促自动守信,增强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可接受性,建立和维护司法公信,扩大法院的办案效果。
延伸职能,预防管理缺陷。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功能,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管理缺陷和漏洞,及时同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及时沟通,以司法建议、案例等形式建言献策,推动社会管理的完善提高,促进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继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并以巡回审判为重点,把法庭直接搬到田间地头、巷尾街头,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