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宜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等4人涉嫌犯偷越国境罪、诈骗罪一案,该案是本院审理的首起跨境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案件。
2020年3月至9月,被告人杨某等四人先后经云南偷渡至缅甸,进入当地的诈骗公司。四被告人在诈骗公司的组织下,通过陌陌、抖音、soul、微信等社交软件与女性被害人聊天,然后引导被害人在诈骗公司控制下的投资平台上投资,先让被害人赚钱,继而诱导被害人大额投资,后通过操纵投资平台让被害人无法提现,同时以账户冻结、流水不够等各种理由让被害人继续投入,骗取被害人钱财,俗称“杀猪盘”。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四被告人通过上述方式,先后在缅甸对境内三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诈骗资金共计251171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等四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本案中实施了电信诈骗但拒不认罪悔罪的被告人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以为国外能够轻松赚钱,虽然知道偷渡是违法的,但还是存在侥幸心理。到了境外才知道实际情况并不像别人说的那么好,进入诈骗窝点,做的都是电信诈骗,想回国还要家人拿钱赎人,如今还受到了刑事处罚,不仅给他人,也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被告人肖某在庭审陈述中悔恨不已。
庭审中,合议庭全面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观点和意见,组织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由于案情复杂,该案件将在充分合议后择期宣判。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莫轻信境外高薪报酬,偷越国境,以身试法,境外不是天堂,更不是法外之地。二莫贪图便宜和“快钱”,天上不会掉馅饼,更多的是陷阱,电信诈骗不难防,不给不要不上当。愿天下无“骗”!(邬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