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宜都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两起刑事案件进行讨论。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杨勇主持,审委会委员、案件承办人参会。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海燕、检委会专职委员叶敏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会议首次邀请案件代理律师参加。
会上,承办人详细汇报了两起案件查明的事实、证据采信及争议焦点。公诉人结合案件证据情况进行了分析,阐明了观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发表了意见。辩护人就各自委托人的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充分阐明了观点。各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逐一发表意见,经表决后形成审委会决议。
邀请控辩双方列席审委会是宜都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的重要实践,是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的重要方式,能够加强与控辩双方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形成司法共识,打击犯罪的同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宜都法院将把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与监督机制有机结合,持续加强与公诉机关及辩护律师的沟通,主动接受法律监督部门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提升裁判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李菁)